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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大洋新聞 時間: 2014-07-10來源: 信息時報 作者: 瞿潔 郭仲然 仙湖社區居委會收取自治管理費的通知。信息時報記者 巢曉 攝
  信息時報訊 (記者 瞿潔 郭仲然) 2012年8月1日起,廣州市宣佈停止收取居民戶治安聯防費。然而上周四,住在越秀區的張姨被自稱來自居委的人上門收取了“平安社區自治管理費”,她懷疑這是“治安聯防費”的“變臉”。對此,北京街仙湖社區居委會回應稱,該費用是居民集資聘請治安員巡邏社區的費用。
  街坊投訴
  為了治安,還要交多少錢?
  7月4日晚,家住起義路的張姨被幾個自稱“居委”的人上門收取了“平安社區自治管理費”。據張姨介紹,“自治管理費”每月5元,當晚工作人員一次性收取從今年7月至明年6月的費用,合共60元。張姨交費後,對方卻沒有給她任何收據或字條證明。
  “之前不是說不能收治安聯防費嗎,現在收這個錢是為什麼?雖說這60元不是給不起,但前段時間又說為了安全著想要實行封閉性管理,居民自己花錢安裝了門禁。到底要我們為了這個所謂的治安問題還要給多少錢?”張姨滿是質疑。
  律師看法:
  屬準物業服務,非治安聯防
  就此,隨後記者聯繫上北京街仙湖社區。相關工作人員解釋道,從今年1月起,治安員已在社區內巡邏,“居委會聘請了熱心社區居民,24小時全天候在社區巡邏。而之前的治安聯防費是政府收的,人員也由政府聘請。現在則是居民想要治安更好,自行找人巡邏,所以才通過居民集資的方式聘請治安員。”據瞭解,在起義路和大南路周邊,有很多大樓或小區都沒有物管,而大門的出入口也沒有設置門禁,治安問題一直困擾著居民。自從治安聯防費被停收後,社區陷入了沒有保安而大門敞開的局面。為加強小區安全,仙湖社區最近成立了平安志願小組,並邀請居民參與社區自治。
  對於張姨質疑的“自治管理費”,廣東博厚律師事務所律師程磊認為,“自治管理費”的資金來源為居民自籌,由社區居委會牽頭聘請熱心社區居民對社區周邊進行巡邏,其性質屬“準物業服務”,居民自籌資金聘請本社區居民提供服務,並不屬於治安聯防費用,所以符合相關法律法規。
    (原標題:治安聯防費停收兩年後“自治管理費”騰空而出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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